| “五一”期间食堂供应工作安排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2-04-29 浏览次数:17 |
为了做好“五一”期间的食堂供应工作,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及师生生活的正常秩序,根据学校2012年“五一”假期安排的通知,经总务处餐饮管理办公室讨论,并报处领导同意,决定对我校各区域食堂经营时间作如下安排: Ø 邯郸本部 一楼大厅、一楼小厅、二楼小厅、三楼旦苑餐厅假期正常经营; 二楼大厅、三楼教授餐厅(自选餐) Ø 邯郸北区 全日制餐厅、清真餐厅、一楼中快餐厅、桀雅餐厅、二楼学府餐厅与生乐餐厅(负责早餐供应)假期正常营业; 一楼新世纪,二楼小草屋、东大、同茂兴及金师傅餐厅 Ø 邯郸南区 二楼同茂兴餐厅和清真餐厅假期正常营业(负责早餐、夜宵供应); 春晖餐厅、一楼东方大学城餐厅 Ø 邯郸校区教工快餐餐厅假期休息, Ø 邯郸校区国年路萨奇餐厅假期正常营业。 Ø 枫林校区 西园餐厅、教授餐厅、小炒部及清真餐厅假期正常营业; 护理学院餐厅 同茂兴餐厅 Ø 江湾校区食堂假期正常营业。 特此通知,望各经营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总务处餐饮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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