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14-12-30  浏览次数:360
 

各院系、各单位:

      基金委于近日公布了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详情见下表:

项目名称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

项目分类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流项目

学科分类

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海洋与环境科学、医学科学、管理科学

指南情况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正式受聘于内地依托单位,且聘任期应覆盖申请项目执行期;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的负责人。

2.   申请人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本项目。1)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受正在承担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者申请本项目。2)正在承担内地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NSFC-RGC申请项目的合作者。

3.   内地和香港以外地区的科技人员可以作为内地或香港一方项目组成员申请本项目。

4.   两地申请简表标题以及合作双方申请人姓名必须保持一致,研究计划内容应体现优势互补。

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

2.   正在承担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本项目。

3.   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限制。

4.   年度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项目类型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

资助情况

本项目的资助年限为4年,申请资助强度上限为100万元人民币/项。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仍为23项左右。资助经费应执行国家及自然科学基金会关于项目资助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截止时间

2015年1月30日

填报方式

ISIS系统在线填报

提交要求

纸质版2份

相关附件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基金委主页的“通知公告栏” (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More.htm)中查看详细通知及申报说明。

请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处基础研究办公室(邯郸校区综合楼405室),医口各单位请交至医学科研办(枫林校区治道楼309室,庄建辉老师,54237981)。

 

联系人:孙劼

地  址:邯郸校区综合楼405室

电  话:65642662

邮  箱:jiesun@fudan.edu.cn

科技处基础办

201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