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旦大学2012年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推荐免试生招生简章 |
| 发布时间:2011-09-04 浏览次数:759 |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开展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为了更好地进行试点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招生政策”栏目),在2012年推免生招生中同时进行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 招生计划 2012年我校拟招收医学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硕士生(住院医师)42名,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表。 二、基本条件及申请材料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满足以下条件者: (1)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考生来源原则上为临床医学、中医学和口腔医学等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良好,特别是专业成绩优良,英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 (4)符合本科所在高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要求,并能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5)拟在上海市医疗机构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6)本科就读专业 2.申请材料 通过复旦大学夏令营/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300×400像素,大小100K以内);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JPG或PDF格式; (3)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六级成绩等; (4) 各类表明品德、专业、能力的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等材料。 上述第3、4项材料原件须于复试时携带并验证。 完成网上申请后,需打印和寄送以下材料: (1)《复旦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登记表(草表)》(复旦大学学生); (2)《复旦大学夏令营/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3)《申请复旦大学夏令营/推荐免试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其他高校学生); (4)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 上述第(1)—(3)项材料由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系统中下载打印(统一用A4纸),并按要求填妥。复旦大学学生须按照《复旦大学2012年度推荐和招收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实施办法》规定的时间,将上述第1、4项材料交本科所在院系。其他高校学生须于2011年9月25日前,将上述第(2)—(4)项材料寄(送)至所申请的院系(以邮戳为准,各院系联系方式参见申请系统提示);未寄送上述材料者,其网上申请无效,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 申请 申请者登录复旦大学夏令营/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填写和提交申请信息,并按要求向申请院系寄送申请材料。网上申请时须在“专项计划”一栏选择报考医院对应的“住院医师(**医院)”。网上截止日期:2011年9月24日;申请材料递交和寄送截止日期见二、2.的规定。 2.复试 由上海医学院和培训医院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2011年10月中旬前组织复试。复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综合知识与技能、专业外语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复试形式一般为口试、笔试、临床技能操作等。经复试拟同意招收者,将寄发《复旦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通知书》。 上海市卫生局将在“上海卫生人才网”(http://www.shwshr.com/)上公布有关复试安排(包括时间和地点等)。志愿补录的通知将由上海市卫生局在第一轮复试结束后及时在“上海卫生人才网”上公布。 3.报名 拟招收并取得所在高校正式推荐资格者,须按照2012年全国硕士生网上报名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凭推荐高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根据确定的拟录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和医院,报考相应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时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院系、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须选择“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住院医师)”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培养类别选择“定向”,并在备注信息二中填写“住院医师”。 现场确认手续须按照报考点的要求办理,其中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02)报名的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的时间初定为2011年11月5日至14日,具体时间和网上确认的详细提示事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进行网上确认前,请考生备好: a.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30K以内) b.银行卡(可用于交费的银行卡详见复旦大学收费服务平台银行卡列表http://payment.fudan.edu.cn/help/creditCard.htm) 加盖省市高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须于2011年11月14日前将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编:200433)。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 录取 (1)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考生考核成绩和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2)拟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 (3)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4)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教学计划培养,达到《实施办法》的要求后,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5)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2年6月寄给本人。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6)学制一般为3年,修读年限最长为4年。 四、其他事项 1.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信息详见上海市卫生信息网:http://wsj.sh.gov.cn (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业务类 >> 医学教育与科研),部分重要文件可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招生政策”栏目。 2.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将予以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不予录取。 3. 因各种原因,学生未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其推荐免试和入学资格将予以取消。 4.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退出,其研究生学籍将予以取消;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其研究生学籍也将予以取消。 5.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上海市和复旦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医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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