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旦大学二〇〇八年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
| 发布时间:2012-05-15 浏览次数:159 |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向)的高校辅导员5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作风正派。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爱岗敬业,潜心育人。 2.在一线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满3年(截止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优秀专职辅导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较好完成工作职责要求。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3.具有硕士学位。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 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 须有两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副教授(或职称相当)以上的专家推荐。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时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报考信息,下载相关报名表格,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同时打印网上报名信息表。 2.完成网上报名后,即速向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否则按放弃报名处理: (1)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2)由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报考资格审查表(报考资格审查表请在复旦大学辅导员基地的网站下载); (3)关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体会以及博士研究方向设想纲要,5000字左右。 (4)专家推荐书两封;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本科成绩单、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 (7)有关获奖证明材料; 3.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和学位证原件,于 六、考试时间: 1. 初试时间: 2. 复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笔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面试)。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采取差额复试形式。 七、录取 1.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择优录取。个人或所带集体曾获省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的、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域有研究成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考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原则上不能在全国普通研究生招生计划和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之间调剂录取。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录取院校、被录取的考生和考生所在学校三方应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八、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三至四年,不超过六年。 九、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为: (1)英语(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 参考书目: 1.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胡锦涛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 3. 《高校辅导员理论与实务》,陈立民主编,中国言实出版社 4. 《高校学生辅导员行动指引》,翁铁慧主编,中国福利会出版社 5.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十、复旦大学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政编码:200433;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5643991;传真:(021)65644159;E-mail:gs_admission@fudan.edu.cn;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