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上海市“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课题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0-12-31 浏览次数:52 |
文研通字[2009]第35号 各院、系、所、研究中心: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对本市“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研究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二、课题内容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和建设“四个中心”的要求,重点分析上海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破解受金融危机影响和发展转型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分析破解这些问题的方向和对策。课题申请单位选题时,请参考《上海市“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选题指南》(见附件)。 三、具体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组织开展研究,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鼓励课题承担单位给予经费、人员和时间等各方面配套支持。 2、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曾经开展过相关领域重大问题研究。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4、课题研究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注重分析深层次问题和原因,注重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结论。在得出观点和结论的同时,还要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 5、其他要求请查阅《上海市“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公告》(附件1)。 四、时间安排 1、参加申请的研究单位可登录市发展改革委网站(网址http://www.shdrc.gov.cn),或在本通知后面的附件下载《“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选题指南》(附件2)、《上海市“十二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申请书》(附件3)等相关材料。 2、申请单位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上海市“十二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申请书》,并于 五、研究经费 根据研究需要,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所以,经费请申请人自行预算。 六、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葛宏波,左昌柱 电话:55664304 联系地址:校内1号楼334室 文科科研处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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