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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31  浏览次数:44
 

文研通字[2009]19

 

各院、系、所、中心:

教育部近日下发了《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本次评奖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共设奖项630项,同时对申报单位实行限额申报。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申报成果的起止时间是20051120071231,成果普及奖是新设奖项,成果必须为著作类,起止时间是20021120071231

为做好本次评奖工作,结合教育部评奖工作的要求,对我校的评奖组织申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重视和加强评奖组织工作,积极动员并认真落实申报工作。

评奖工作是对各院系科研实力、科研进步情况和学科发展状况的检阅,是继续争取新一轮学科发展、基地建设的重要依据。

1)各单位领导要在全院(系)大会上认真布置,做好评奖的组织动员和宣传,把评奖的信息和要求传达到每位教师(包括离退休人员)。
    2)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全面了解本单位的成果情况,事先掌握本单位成果申报情况,尤其是要组织好对优秀研究成果的申报,特别是鼓励和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已经获得上海市哲社、邓小平理论以及上海市决策咨询奖等获奖成果进行申报。
   
3)各单位要帮助教师做好申报工作,按时点完成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
   
二、申报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1、各单位要在327以前完成申报动员和布置工作,42前报送本单位预备申报的成果清单。

2415为申报截止期,各单位务必在此之前报送本单位申报成果。

3418学校组织校内初审。

4427集中报送教育部。

 

三、申报步骤及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评审表》,申报单位统一填写“复旦大学”。

2、材料装订和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4份(至少1份原件)。

3)论文类成果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在一起。

4)研究报告类摘要一式9份,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4份。成果需要保密的,请在材料封面特别注明。

5)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9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6)《申报评审表》和院系《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在申报单位审核汇总、确认无误后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wkkyc@fudan.edu.cn

 

                               

 文科科研处

                               2009年3月19

 

 联系人:肖卫民 宗一文

 联系电话:55664303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文科国家标准GBT13745-92《学科分类与代码》表.doc

教育部评奖申报一览表(院系填写).xls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的通知.doc

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预报表工作表(院系填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