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项目清理和结项的通知 文研通字[2008]47号 |
| 发布时间:2010-12-31 浏览次数:71 |
教育部项目清理和结项的通知 文研通字[2008]47号 老师:您好! 近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集中清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见附件1),对2003年以前的教育部一般项目进行清理,您所承担的项目在本次工作清理范围之内,请您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积极做好项目结项清理工作。 结合教育部的通知要求,我校对做好本次结项清理工作做如下安排: 1、请接到本通知后,于9月15日前与我处联系确认项目是否结项。 2、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或撤项的项目,必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的项目须同时提交已有的项目研究成果和延期时间内(一年)的研究计划,申请撤项的项目须同时上交项目经费本。 3、申请鉴定结项的项目,请在10月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以便我处尽快组织做好项目鉴定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育部报送鉴定结项材料,鉴定费用3000元由项目经费中支出。 (1)项目《终结报告书》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发给我处wkkyc@fudan.edu.cn,项目《终结报告书》中项目经费支出情况栏目请各位老师带好项目经费本去财务处,由校财务处(财务处123室柳键老师)统一填写。 (2)未出版书稿的打印稿5套 4、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项目,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发给我处wkkyc@fudan.edu.cn,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 (2)项目成果原件4套。 以上表格材料可在教育部社科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sinoss.net)中“关于集中清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或文科科研处网站(http://wkkyc.fudan.edu.cn)上下载。
联系人:肖卫民、宗一文 联系电话:55664303 文科科研处 2008 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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