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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985工程”三期整体推进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规则
发布时间:2011-05-05  浏览次数:50
 

为了规范和加强复旦大学“985工程”三期整体推进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的评审工作,特制定研究项目的评审规则如下,并在全校加以公示:

 

1、研究项目的评审强调选题的价值,选题应该和“国家建设”核心主题保持一致;评审贯彻公平竞争、择优资助、宁缺勿滥的原则;评审坚持以成果为导向,完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2、项目评审分为三个环节:第一是形式和申报资格审查;第二是由社科组专家委员会进行会议初审;第三是由评审委员会进行会议答辩评审。

 

3、由文科科研处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和申报资格审查。确认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同时对研究项目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包括:(1)以院系、基地、研究中心或研究团队为承担主体;(2)项目负责人需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组织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负责者,并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3)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参与课题的主要研究人员应保证有充足的研究时间以按时完成课题。(4)已承担学校“985工程”二期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研究项目尚未结项者,不能再次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985工程”三期整体推进社会科学研究项目。(5)申请项目不能与项目申请人承担的其他研究项目的内容和思路基本相同。研究项目和申请人正在进行的相关研究项目存在交叉的,需要注明已经获得的研究资助,以及本申请项目和正在进行的其他研究项目相区别的新的研究内容。(6)每位学者在院系和基地组织的研究项目以外,只能参加一个研究团队。

 

4、由复旦大学“985工程”三期社科组专家委员会进行申报材料的会议初审。初审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评估选题的价值,研究项目应与“国家建设”的核心主题一致,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2)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研究团队进行评估,对基地和学院对研究项目和研究团队的推荐性意见,对研究团队开展研究状况进行评价,对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和未完成项目情况的评价等。社科组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的初审结果采取投票表决的办法,过半数到会委员同意,则入围进入会议答辩评审阶段。

 

5、在复旦大学“985工程”三期社科组专家委员会基础上,选择和推荐校外专家,组成项目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会议答辩评审。会议答辩评审分为经济管理组和社会政法组两个评审组,各由11名评委组成。会议评审采取当事人回避制度,申请项目的单位相关者、项目主持人和参与者均回避项目评审。具有表决权委员的三分之二同意,该研究项目通过立项。评审委员会对能否立项以及立项金额提出建议意见。

 

6、申报项目会议答辩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研究项目是否具有学术前沿性,预期能否产生具有创新性和影响力的研究成果;研究项目研究方向、内容、论证状况,对拟突破的重点难点问题把握是否准确,研究思路是否清晰,研究方法是否科学,研究设计是否可行;研究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对申报课题是否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对相关研究成果是否有足够的积累和资料准备,是否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备的时间和条件;申请经费和经费预算安排合理,等等。

 

    7、在会议答辩评审以后,对计划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8、项目公示结束以后,对研究项目办理立项和办理研究经费手续。包括下达立项通知书、办理研究经费等。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调整后的经费预算,根据项目立项通知书要求,认真填写《复旦大学“985工程”三期整体推进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计划书》(一式两份),一份返回项目负责人,一份留存文科科研处备案,作为项目经费拨付、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主要依据。

 

9、项目评审工作的时间安排是:(1512-18日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和申报资格审查;(2519-20日社科组专家委员会进行会议初审;(3521-24日评审委员会进行会议答辩评审;(4525-5月31进行计划立项项目公示。

 

 

复旦大学国家建设研究中心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