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复旦大学人文基金“学术访问资助”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1-08-26 浏览次数:28 |
文研通字[2011]第23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复旦大学人文基金“学术访问资助”计划的落实,经 1、增加1次青年讲师的出访申请。 为加强对人文学科青年教师的培养,本次对青年讲师开放申报“复旦大学人文基金资助国际交流”(出访申请)、“复旦大学人文基金资助与台交流”(出访申请),申请资格为:入校工作满2年的青年讲师。 2、增加1次与台交流的申请。 按照人文基金交流项目的要求,为加强和促进海峡两岸人文领域的教育合作和学术交流,本年度特增加1次“复旦大学人文基金资助与台交流”(出访申请、来访推荐)。来访推荐必须为副教授以上职称。 3、资助时间范围为:2011年11月至2012年12月之间开展的计划。 4、申报要求:上述项目的实施细则请参看“复旦大学人文基金资助学术交流计划申报要求”的各项规定(相关文件请到院系科研秘书处查阅)。 5、申报工作安排:本次申请事项初定于 联系人:肖卫民 电 话:55664303 文科科研处 2011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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