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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复旦大学人文基金“学术访问资助”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6  浏览次数:28
 

文研通字[2011]23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复旦大学人文基金“学术访问资助”计划的落实,经201172复旦大学人文学科国际及海峡两岸学术交流专家委员会研究讨论决定,本年度增加一次人文基金“学术访问资助”计划项目申请。申请要求如下:

1、增加1次青年讲师的出访申请。

为加强对人文学科青年教师的培养,本次对青年讲师开放申报“复旦大学人文基金资助国际交流”(出访申请)、复旦大学人文基金资助与台交流”(出访申请),申请资格为:入校工作满2年的青年讲师。

2、增加1次与台交流的申请。

    按照人文基金交流项目的要求,为加强和促进海峡两岸人文领域的教育合作和学术交流,本年度特增加1复旦大学人文基金资助与台交流”(出访申请、来访推荐)。来访推荐必须为副教授以上职称。

3、资助时间范围为:201111月至201212月之间开展的计划。

4、申报要求:上述项目的实施细则请参看“复旦大学人文基金资助学术交流计划申报要求”的各项规定(相关文件请到院系科研秘书处查阅)。

5、申报工作安排:本次申请事项初定于20111015进行审议,请各申报教师在20111010前将有关申请表1份送交文科科研处,同时将电子文档上传至wkkyccgb@fudan.edu.cn(注明人文基金申请、姓名)。本通知涉及的附件内容将发送至各人文学科有关单位,请申报人到所在院系科研秘书处查询。

联系人:肖卫民

  话:55664303

                                    文科科研处

                                       2011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