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旦大学“985工程”三期整体推进人文学科研究项目评审规则 |
| 发布时间:2011-09-08 浏览次数:28 |
1、评审指导思想 通过优势学科、研究基地和研究团队的集成,着力发展综合性跨学科的研究领域和优势学科方向,产生一批具有重大显示度的研究成果,造就一批标志性学术人物。进一步发挥和彰显复旦人文学科整体的品牌效应,在文化传承与创新以及中外文化深层沟通与交流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2、评审标准 坚持学术标准,宁缺勿滥。本次评审会遴选的是复旦大学“985工程”三期整体推进人文学科研究计划的重大项目,其选题意义的重大性、课题设计的容量,可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附件1: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申报通知)。 3、评审纪律 评审专家严格从学术标准出发,认真审阅材料,独立打分、投票。严禁将评审内容和意见向外透露。评审专家若同时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者申报项目,必须实行回避制度,不得参与对本人项目的评审。 4、评审方式 评审分古典组、思想组、历史组、文化组4组。由专家独立评审,按要求独立完成打分和投票,分值要与投票结果相吻合。 每组投票立项(即推荐立项)上限不超过本组申报项目数的50%,例如XX组申报15项,投票立项上限为7项(投票可少于7票)。超出上限,视为废票。 最终获得立项的项目必须得到本组评审专家2/3以上(含2/3)多数的同意。获得票数相同,以所获平均分的高低排列先后顺序。 各评审组的评审结果提交学校“985工程”三期学术发展规划实施工作委员会人文分委员会终审。 5、监督机制 校学科建设办公室、文科科研处组织工作人员协助各评审组汇总、统计评审结果,校纪委(监察处)派员全程参与评审结果的汇总、统计。 复旦大学“985工程”三期学术发展规划 实施工作委员会人文分委员会 学科建设办公室 文科科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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