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2-02-03 浏览次数:28 |
文研通字[2012]第2号 各院、系、所、研究中心: 接教育部社科司通知,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 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学校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文科科研处会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项目申请书》请见附件,请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文科科研处。 4. 5. 请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五、材料报送的有关事项 请于 文科科研处联系人:葛宏波,严明,联系电话:55664304,55665233。 文科科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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