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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3  浏览次数:17
 

文研通字[2013]27

各院系、所、中心:

接教育部通知,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1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及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22010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2年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未通过、近期不能结项者,可以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上述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充分理由需要更改者,在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的同时,须网上在线填报并导出打印《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我司审定。

本次需要中期检查的项目清单,请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负责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说明:杂志社或出版社的用稿证明,不得作为此次中期检查的成果证明。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好附件的《中检报告书》,登录社科网(网址www.sinoss.net),在“中后期管理系统”中填报中检信息,上传《中检报告书》,中期检查提交的研究成果信息填报到“项目中期成果”中,且信息与成果附件应保持完全一致;如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请填写“项目变更”相关信息;最后要确认点击“提交中检材料”按钮。

3、报送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2份,至少含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在线导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变更申请表》2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才需要报送,变更申请表需单独装订)。

5请于2013920(周五)之前,网上提交中检材料,将以上纸质材料送交至文科科研处336,联系人:严明,55665233

 

四、其他有关要求

12011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期检查的,在线提出申请,填写《变更申请表》,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暂停拨付二期经费;但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如仍未通过中期检查,二期经费将不再拨付。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

22010年立项的项目,若本次仍未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撤项。

3、凡被撤销的项目,由学校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按照教育部规定,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文科科研处

                                                                                                        201392

附件1:教育部项目中期检查名单(2013年9月).xls

 附件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