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2010年项目资料和选拔简章将于近期在留学基金委官网上(www.csc.edu.cn)公布,相关申请工作也将于2010年2月20日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申请人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方导师者优先推荐);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 研究):3-12个月;
3、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36-48个月;
4、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6-24个月;
5、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12-24个月;
详见附件一《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二、优先资助专业、学科领域
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附件二《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三、资助内容
一般为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标准录取时确定。
四、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需在2010年2月20日-3月12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填写(下载专区可下往年的表格,供教师参考和预填);
2、《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教师所在院系填写,院系主管领导需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院系公章;
2、职称证书(到人事处师资办开具)、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明(外语专业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年内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复印件;参加其他类型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以上申请材料需一式两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若申请项目有其他材料要求的,请按项目要求提供。
详见附件三《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
五、我校受理工作安排
1、我校申请人需纳入2010年或往年学校公派计划(包括带薪和国际化培养);
2、受理申请材料时间为2010年 2月20日—3月12日(人事处出国办综合楼511室;咨询电话65642649 65643733; cgjh@fudan.edu.cn);
六、注意事项
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项目申请有以下两点需要特别注意:
1、申请人原则上需提供外语成绩证明
以往留学基金无外语成绩者可先申请,录取后再培训。从2009年起留学基金委在公派工作会议上就强调申请时需要有外语成绩。获得外语成绩有以下几种途径:
1.1 参加国家WSK考试。每年报名时间为4月和10月,考试时间为6月和12月,具体时间请查询中国教育考试网;
1.2 就近参加外语培训,留学基金委指定的上海培训点位于上海外国语大学集训部。培训班近期正在报名。详情可去电65421290(报名如需介绍信,可至人事处开具);
1.3 报名托福、雅思考试,在3月20日前获得成绩;
详情参见附件四《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2、原则上需提供对方邀请信
留学基金委也强调申请时最好有对方邀请信。因此,申请人应积极联系外方学校或科研机构,争取在3月前获得对方的邀请函。
请有申请意向的各位教师密切关注校人事处的网上信息和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积极准备申请工作。
附件一《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附件二《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附件三《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
附件四《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以上附件均可在人事处主页下载专区出国办目录下载。
人事处出国选派与计划办公室
200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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