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工作流程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备注
1.
3月1日前
准备
1.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2.
3月1-20日
申报
网上报名,推荐单位审核材料并出具推荐意见;推荐单位统一或委托申请人向各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点击查阅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及电话。
3.
4-7月
评审、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将通过受理机构转发/直接发送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4.
7月起
语言培训
外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培训通知由培训部直接寄发留学人员。点击查阅各培训部联系方式。
5.
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派出手续
1.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同意派出函(部分利用合作协议派出、协议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3.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6.
派出
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