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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5  浏览次数:29
 

 

 

关于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及公共教学部门:

本学期所有考试课程2011121日结束。为做好期末复习、命题、考试、成绩评定、试卷分析及试卷保管等工作,特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考试纪律

   各院系对考试要认真组织,严格要求,严格把关,尤其要抓好考场纪律,增强学生的考试纪律观念。学生参加所有课程考试,一律带学生证、正式一卡通或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便监考老师核对。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全过程中一律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其他电子存储设备。违纪学生按《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和《复旦大学考场规则》要求处理。

教务处特别提醒:对于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考试以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的违反考试纪律者,将依据《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考试时间安排   午: 830 —1030

午: 1300—1500

1530—1730

上: 1830—2030

部分通识教育课程、平台课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14(周二)下午 13:0015:00

               15:3017:30

            晚上18:3020:30

思想政治理论课

15日(周三)晚上18:3020:30

军事理论

16(周四)晚上18:3020:30

美育课程

17(周五)晚上18:3020:30

哲学原典导读(文)

110日(周一)全天8:3015:00

大学英语

110(周一)下午15:3017:30

国史概要(文)

111(周二)上午8:3010:30

中国文学传统(文)

111(周二)下午15:3017:30

哲学导论(文)

112(周三)上午8:3010:30

世界文明史通论(文)

112(周三)下午13:0015:00

文学原典导读(文)

112(周三)下午13:0015:00

程序设计(工)

113(周四)上午8:3010:30

现代生物科学导论(理、医)

114(周五)上午8:3010:30

高等数学(经管、理、工、医、社会)

117(周一)下午13:0015:00

模拟电子学基础(工)

118日(周二)上午8:3010:30

大学物理、普通物理(理、工、医)

120(周四)上午8:3010:30

15世纪以前的世界(文)

120(周四)上午8:3010:30

普通化学(理)

1、除上表已明确考试时间的课程之外:

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课程的期末考试安排于第17教学周(含晚上)进行(20101227—1231日)。

② 其余通识教育课程(含核心课程、专项课程、选修课程)的期末考试安排于第1718教学周进行(20101227日—201117日)。

③ 其他各类主修课程的期末考试安排于第1920停课考试周进行(2011110121日全天)。

2、凡已排定的考试时间和教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教师给予单独提前考试,所有任课教师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安排考试。

3、考试时间冲突处理:若某门课程有较多学生存在考试时间冲突的情况,开课院系可以安排在2011121日下午另行组织考试,试卷启用AB卷的备用卷;如只有少数学生,则可安排为缓考,并在下学期该课程补考时间进行考试。

三、监考要求

监考教师由各院系统一安排。每一考场必须安排两名以上监考教师,凡考试人数超过40人的考场,每递增40名考生,则须增加一名监考老师。监考老师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及时对考场进行清场,并把本次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监考老师姓名及有关注意事项写在黑板上。学生须按监考教师指定的座位就坐,每张桌子(双人桌)坐一人,监考老师务必引导学生将书包、教材、笔记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按指定位置集中归放。

教务处特别提醒:考场严禁使用手机、电脑(笔记本)等电子设备。

监考老师应集中精力进行监考,核对学生所带证件与其本人及试卷姓名是否相符。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在监考时看书、看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主监考教师应全面负责考场纪律,发现作弊者应当场处理,责令其停止考试,没收其试卷,当场做好作弊情况记录,并于当天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和有关院系主任汇报;院系领导应及时核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将书面材料交教务处教学管理办公室(邯郸校区综合楼北楼217室,电话:65643956)处理。《复旦大学学生违反考场纪律情况记录表》、《复旦大学学生违反考场纪律处理审核表》(用A3纸张打印)请见附件78

四、其他

请各院系将复旦大学本科期末考试试卷规范(试行)》(附件1)印发给每位任课教师,并叮嘱任课教师按照附件中“试卷格式样张”(附件3)和“试卷答题纸样张”(附件4)要求制作试卷。

期末考试阅卷结束后,每一门课程均必须作试卷分析。请有关任课教师按照“试卷分析表”(附件6)的要求,认真做好试卷分析工作。学生考卷及试卷分析表由各院系作为教学档案妥善保存。

为便于学生更好地总结课程学习成果,找出学习中的不足之处,得到更好的改进,教务处提倡任课教师在阅卷结束后向学生公布课程考试的参考答案,其中,对于理科卷,建议给出标准答案和解题思路;对于文科卷,建议给出答题要点、思路、涉及理论要素等。

学校继续实施期末考试电子版试题归档工作。请各院系通知相关任课教师于考试结束后及时将电子版试题汇总到教务员老师处,经教务员汇总整理后,统一提交教务处教学管理办公室存档。电子版试题的文件名须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开课学期(年份+学期;其中,年份为4位数;学期以0102标识,01表示春季学期,02表示秋季学期)、卷别(A卷或B卷)等要素。命名格式为:课程名称 - 课程代码- 开课学期- 卷别。例如:市场营销导论-MANA120008.02-201002-A

 

 

特此通知。

 

 

附件1 复旦大学本科生期末考试试卷规范.pdf

附件2 复旦大学考场规则.pdf

附件3 试卷格式样张.doc

附件4 试卷答题纸样张.doc

附件5 复旦大学本科课程考试试卷封面.doc

附件6 试卷分析表.doc

附件7 复旦大学学生违反考场纪律情况记录表.doc

附件8 复旦大学学生违反考场纪律处理审核表(A4版,正反面打印).doc

 

 

 

                        教务处

                             20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