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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8  浏览次数:83
 

复旦大学教务处文件

复旦教通字〔201119

                        

关于申报2011年度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接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课程须为教学质量优秀、教学团队组建及运行情况良好且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本科生课程。

特别鼓励以下课程项目参与申报:1.研讨型课程、全英语课程等立项课程;2.课程资源(如课程网站、课件、视频录像等内容)丰富,能实现跨校资源共享的项目;3.尝试新的课程教学方法,并已有所突破和成效的课程,如案例教学课程等。

二、教务处将为每门重点课程提供2万元的建设经费。

三、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年,经批准立项的各建设项目应在20136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四、提交材料

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汇总表一份。

请在622日之前将以上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至教务处教研办。

                                         教务处

2011615

附件:市教委文件及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