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2011年度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1-06-18 浏览次数:83 |
复旦大学教务处文件
复旦教通字〔2011〕19号
关于申报2011年度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接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课程须为教学质量优秀、教学团队组建及运行情况良好且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本科生课程。 特别鼓励以下课程项目参与申报:1.研讨型课程、全英语课程等立项课程;2.课程资源(如课程网站、课件、视频录像等内容)丰富,能实现跨校资源共享的项目;3.尝试新的课程教学方法,并已有所突破和成效的课程,如案例教学课程等。 二、教务处将为每门重点课程提供2万元的建设经费。 三、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年,经批准立项的各建设项目应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四、提交材料 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汇总表一份。 请在6月22日之前将以上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至教务处教研办。 教务处 2011年6月15日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 | 邮编:200433 | 电话:(86)021-65642222Copyright©2014 复旦大学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