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评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1-09-30 浏览次数:17 |
复旦大学教务处文件
复旦教通字[2011]26号
关于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评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系):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评奖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上海市优秀教材奖。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评选范围为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期间(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由本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而任第一编著者)出版(或修订出版)、供普通高校本科学生使用的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和电子教材等),不包括学术专著。
(二)优秀教材奖从符合下列条件的教材中,择优评出:
1、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能够体现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2、具有与本门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能够正确地阐述本门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教学上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3、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能够体现先进教学方法的运用,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
4、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
5、教材质量在国内居先进地位或在同类教材中水平较高,已在两届以上本科学生中使用,且反映良好。
二、申报方法
(一)已获得上海市级以上奖的教材一般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如经修订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曾获奖教材,这次仍可申报”;
(二)院系组织2-3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校外专家至少2名)对申报的教材进行初审并填写专家评审表;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教材进行择优推荐申报,并在申报表(附件3)的“申报单位评审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复旦大学盖章由教务处办理)。
三、需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
(一)申报教材样书2本,修订版的还需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电子教材需提供运行说明书;
(二)各院系将所有申报教材统一填写到“2011年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申报汇总表”;
(四)每一本申报教材需填写“2011年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申报表”和“2011年申报教材专家评审表”(随附申报表后),各一式六份。
四、申报时间
2011年10月16日前将表格(附件1、2、3)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电子信箱为:jxyj@fudan.edu.cn(邮件主题统一为:**院系申报上海市教材奖);同时将上述申报材料(附件1、2、3)的纸质材料统一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综合楼223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寒冰;联系电话:55665205。
教务处
201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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