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审核、制定2012年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2-03-02 浏览次数:34 |
复旦大学教务处文件
复旦教通字[2012]2号
关于审核、制定2012年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院/系:
本科教学培养方案是学校本科教学的总体设计蓝图和具体实施方案,体现各专业的建设理念和办学特色,其审核和制定工作直接关系到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果。为此,教务处拟启动2012年复旦大学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的修订、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原则:
为保证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审核总体以2011年培养方案为基础,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兼顾教学秩序的稳定。
2012年新增按大类招生的技术科学类(信息学院、计算机学院各专业)经专家委员会讨论,已经根据学科对对基础课程要求进行调整;各专业可对2011年培养方案上的专业课程进行梳理、调整,通识教育课程、文理基础课程则不做调整。
二、注意事项:
1、将所需修订之处用红笔标注在2011年教学培养方案和指导性修读计划的纸质材料上;
2、凡新增课程须经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由院系做出开课承诺后提交新增课程申报表,并附(1)课程教学大纲和(2)中英文课程简介(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具体要求详见《复旦大学课程建设相关规定》,相关表格请至教务处网站下载(http://www.jwc.fudan.edu.cn)。
3、课程一经开设,其名称与学分即成为确定的历史记录,具有唯一性。因此,请院系谨慎对待课程学分和名称的调整,一经修改需作为新增课程申报,并说明修改理由。
4、凡对必修课程进行调整的,需提交课程替代说明(有需要的院系,可至教务处网站http://www.jwc.fudan.edu.cn下载),并由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签字盖章,以保证重修和延期学生的需要。
5、修订完成后的培养方案及修读计划需由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填写2012年本科教学培养方案审核确认书(见附件,无修订的院系也需提交)。
为了不影响2012-2013学年排课,请各院系务必于3月30日(第五周周五)前,将修订﹑审核完成的教学培养方案和指导性修读计划的材料和表格(纸质版)交至教学研究办公室。
注:因各院系均有2011年培养方案,将不再统一下发原始审核材料。
教务处 2012年3月1日
联 系 人:范慧慧 朱军
联系电话:65642275 65642274
E _ MAIL:jxyj@fudan.edu.cn 主题:**院系教学培养方案和指导性修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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