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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级跨院系大类学生选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5  浏览次数:28
 

 

复旦大学教务处文件

 

                        复旦教通字[2012]16号                   

  

关于2011级跨院系大类学生选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及同学:

2011年,学校设置了经济管理试验班、社会科学试验班、自然科学试验班、历史学类、医学试验班等五个跨院系大类实施按专业大类招生与培养。根据《复旦大学跨院系大类学生培养与选专业工作方案(试行)》规定,本学期及暑假期间将先后实施医学试验班及其他四个大类学生的选专业工作。经学校与相关院系研究决定,现将各大类所涉及院系的专业接收计划、选专业工作日程、报名安排及选拔考核细则发布如下:

一、各跨院系大类专业接收计划

大类名称
(在读人数)

院系

专业

专业接收计划

浮动比例

总计划

普通本科生

港澳台侨生

留学生

经济管理试验班

538人)

经济学院

经济学

66

60

2

4

各专业实际接收人数不多于计划的5%

国际经济与贸易

66

60

2

4

金融学

66

60

2

4

保险

36

30

2

4

财政学

36

30

2

4

经济学(数理经济方向)

20

20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类

152

140

5

7

公共卫生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

40

40

 

 

旅游学系

旅游管理

56

36

6

14

社会科学试验班

224人)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国际政治

68

49

 

19

各专业实际接收人数不多于计划的5%

行政管理

37

32

 

5

政治学与行政学

28

23

 

5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社会学

51

49

 

2

社会工作

40

38

 

2

自然科学试验班

305

物理学系

物理学

74

71

2

1

各专业实际接收人数不多于计划的5%

化学系

化学

74

72

1

1

应用化学

16

16

 

 

高分子科学系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36

34

1

1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96

93

2

1

生物技术

20

20

 

 

历史学类

60人)

历史学系

历史学

38

35

 

3

各专业实际接收人数不超过计划5

文物与博物馆学系

博物馆学

22

20

 

2

医学试验班

314人)

上海医学院

临床医学(八年制)

105

101

4

 

各专业实际接收人数不多于计划的5%

临床医学(五年制)

75

62

7

6

基础医学

15

15

 

 

公共卫生学院

预防医学

56

56

 

 

药学院

药学

63

63

 

 

 

二、选专业工作日程

1、医学试验班

525日—29    报名

61日—15     院系选拔录取

618          发布选专业录取结果

2、经济管理试验班、社会科学试验班、自然科学试验班、历史学类

71日—13    第一轮报名

714-17       院系选拔录取

718          学校公布第一轮录取结果及剩余的专业接收计划

719日—20    第二轮报名

721日—22    院系选拔录取

725          学校公布选专业最终录取结果

三、报名相关注意事项

1、各相关大类的学生应在指定内的时间报名;未在指定内时间报名者,不能参加相应轮次的选拔录取。

2、学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了解《复旦大学跨院系大类学生培养与选专业工作方案(试行)》及相应院系的选拔考核细则;报名时应已修满规定的学分数,且已修完指定课程并获得学分,未达到相应要求者,由院系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录取安排。

3、学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URP教务系统(http://www.urp.fudan.edu.cn/),在教务系统页面左下角的“转专业和专业分流”栏目内,点击“按类招生专业分流申请(学生)”,选择相应的院系进行报名。

4、医学试验班学生安排一轮报名和选拔录取;其他四个大类学生安排两轮报名和选拔录取;学生在每一轮报名时,在相应的院系志愿下,应尽可能按顺序填满相应院系下的专业志愿,以保证能按照自己的专业志愿获得录取。

5、选专业工作结束后仍未能获得录取的学生,如符合院系的基本要求,则由学校与相关院系协商后确定其专业;不接受学校安排专业的学生、以及不符合院系基本要求的学生,则留在一年级继续学习,参加下一学年的选专业。

四、各大类(院系)选拔考核细则(分见相应附件)

五、咨询电话

院系(部门)

电话

 

院系

电话

教务处

5566 4936

xfzhou@fudan.edu.cn

 

经济学院

6564 2330

上海医学院

5423 7770

 

管理学院

6564 2558

公共卫生学院

5423 7238

 

历史学系/旅游学系

5566 4045

药学院

5198 0019

 

文物与博物馆学系

6564 3151

物理学系

6564 2364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5566 4294

化学系

6564 2794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6564 3053

高分子系

6564 2862

 

生命科学学院

6564 2804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复旦大学跨院系大类学生培养与选专业工作方案(试行).pdf

附件2:复旦大学2011级医学试验班专业分流规则.pdf

附件3:经济学院201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试行).pdf

附件4:复旦大学管理学院201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pdf

附件5: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实验班201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指引.pdf

附件6:生命科学类专业准入要求及专业分流操作办法.pdf

附件7:物理学专业准入分流原则及其操作办法.pdf

附件8:复旦大学历史学类201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pdf

注:其他各院系的专业选拔考核要求参加附件1所附的《各跨院系大类学生选专业前选课指导性计划》。

 

 

教务处

201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