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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届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学费结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31  浏览次数:21
 

 

复旦大学教务处文件

 

                     复旦教通字[2012]19                    

 

关于2012届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学费结算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沪教委财【200553号)规定,从2005年起入学的复旦大学普通本科生开始实施按学分收费的办法,即学生在毕业离校前根据实际修读的学分总量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学费。现将2012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含港澳台学生,不含留学生。留学生学费有疑问请咨询外国留学生工作处)有关学费结算办法通知如下:

一、学费计算公式

应退(补)费用的学分数=学生实际修读的学分总数【包括转换学分、重修学分】-本年级专业培养方案应修学分数-已经交费的学分数(含重修学分和延长修业期期间按学分收费的学分数)。

实修学分减去应修学分的计算结果为负数的,学校退还相应费用;结果为正数的,5学分以内(含)不用补缴,超出5学分的部分由学生补缴相应的学费。

退还(补缴)金额=应退(补)学分数×学分单价

二、学费标准

普通本科生、港澳台学生的学分单价为130/学分。

三、结算原则

转专业编入下一年级的同学,如果已经多缴一年学费,则将多缴的学费与需要补交的学费对冲,多退少补。

比标准学制提前一年毕业的同学缴满标准学制所要求的学费之后再根据上述办法结算。

插班生、转校生等从外校转入的学生在原来所在院校获得并转入本校的学分,不收取费用。

学校将在530日公布毕业班同学的补(退)学分数和金额,请同学们于530日—68日之间登录urp系统予以确认。

如对学分数有疑问,可到教务处查询。已经交费的重修学分数、延长修业期期间按学分收费的学分数,在注册考务中心查询(联系电话:6564 2087),实修总学分、应修学分、插班生带入学分在综合楼225办公室查询(联系电话:6564 2311)。需要退还或扣除的费用都在农行金穗卡里完成,金穗卡最后存款日为201268日(含),财务处于611日扣款。需要补缴费用的同学请及时在自己的卡中加入足够金额,以免影响毕业离校手续的完成。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