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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秋季学期跨校辅修新生报到入学及开学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06-30  浏览次数:55
 

(一)跨校辅修新生入学资格确认:

经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协作组统一录取的上海市东北片高校跨校辅修学生,以及由复旦大学录取的上海市西南片高校跨校辅修学生(以下均简称“辅修新生”),应登录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协作信息网确认入学资格并查看个人信息是否正确(登录,注意查看“个人信息”和“录取状态”栏,所在高校未加入上海市教委“跨校身份认证平台”的学生请于8月后登录)。,如有问题的请发送邮件至zkzx@fudan.edu.cn

(二)跨校辅修新生入学、报到相关事宜:

经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协作组统一录取的上海市东北片及西南片高校跨校辅修新生应再次自行复核是否符合复旦大学跨校辅修专业报名条件,特别是是否符合专业回避原则(经济类专业学生不得修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法学类专业学生不得修读法学;新闻类专业学生不得修读新闻学),对于不符合该原则的学生,应在2012831日前发送邮件至zkzx@fudan.edu.cn表明愿意调剂的专业,若相应专业有名额的,可予以调剂。复旦大学查出辅修新生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依据《复旦大学跨校辅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取消其入学资格。

辅修新生应下载打印复旦大学跨校辅修学生信息表(2012).pdfpdf文档,请安装Acrobat Reader 8.0以上版本阅读并用标准A4纸打印),由本人用黑色钢笔或水笔正楷如实填写,并贴上近期彩照及学生证、身份证相关页复印件后签名。

填写表格注意事项:表格不得涂改。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学生请在“身份证号”栏填写其他有效证件(军人(武警)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外国护照)名称及号码,并在“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栏粘贴含照片、证件号码及有效期页。“籍贯(国籍)”栏内地学生应填写籍贯,港澳台学生应填写“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外国学生应填写国籍。“主修专业”栏应填写当前专业全称(毋须填写方向)。

915日上课时请辅修新生将填妥的学生信息表及另一张1寸彩照(照片反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学号、学校及辅修专业)交给班主任老师(课上会与学生见面)。

(三)跨校辅修课程安排:

2012年复旦大学秋季学期跨校辅修课程表:

 

 

 

辅修专业

辅修年级

课程名称

学分

教师

职称

教室

时间

11年入学

网络传播基础

3.0

周葆华

副教授

第三教学楼3408

周六830-1100

广播电视概论

3.0

陆柳

讲师

周六1230-1500

广告与公共关系学

3.0

张殿元

副教授

周六1515-1745

12年入学

新闻学概论

3.0

伍静

讲师

第三教学楼3209

周六830-1100

中国新闻事业史

3.0

李春

讲师

周六1230-1500

新闻采访与写作

3.0

许燕

讲师

周六1515-1745

11年入学

知识产权法

3.0

王俊

讲师

第二教学楼2115

周六830-1100

商法

3.0

许凌艳
李世刚

副教授
讲师

周六1230-1500

12年入学

宪法学

3.0

刘志刚

教授

第二教学楼2101

周六830-1100

刑法

3.0

杜宇

副教授

周六1230-1500

民法总论

3.0

李世刚

讲师

周六1515-1745

国际经济与贸易

11年入学

证券投资学

3.0

蒋祥林

讲师

第三教学楼3306

周六830-1100

跨国公司与直接投资

3.0

王健

讲师

周六1230-1500

12年入学

世界经济概论

3.0

刘军梅

副教授

第三教学楼3309

周六830-1100

会计学

3.0

徐晔

高级讲师

周六1230-1500

微观经济学

3.0

冯剑亮

讲师

周六1515-1745

11年入学

国际金融

3.0

张卫平

讲师

第三教学楼3308

周六830-1100

国际贸易

3.0

胡涵钧

教授

周六1230-1500

12年入学

会计学

3.0

余显财

讲师

第三教学楼3409

周六830-1100

微观经济学

3.0

常中阳

讲师

周六1230-1500

金融市场学

3.0

攀登

副教授

周六1515-1745

 

 复旦地图(跨校辅修指引版).jpg

 

辅修课程自915开始上课。因法定节假日、大规模考试等原因,部分教学周的时间安排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1、第三周~第五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中秋节及国庆节的放假安排,930日至107日放假调休,929日(周六)上班,故929日、106停课,107日(周日)上课。

2、第十四周:1215日(周六)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故该天的课程调整至1216日(周日)。

    共计十五教学周(包括考试),上课日期如下:

9/15      9/22       10/7      10/13      10/20       

10/27     11/3       11/10     11/17      11/24      

12/1      12/8       12/16     12/22      12/29

    暂定1229日安排辅修期末考试。

(四)跨校辅修注册缴费:

2012年秋季学期跨校辅修学费依然实行网上缴费办法。

l  网上缴费时间:2012910000-20129232300

l  网上缴费地址:http://payment.fudan.edu.cn/pay.html

l  缴费标准:

12年入学各专业及新闻学专业1170元;11年入学各专业(新闻学专业除外)780

2012秋复旦大学跨校辅修网上缴费支付码查询(暂未开通)

详细操作办法请见《复旦大学跨校辅修网上缴费学使用手册》缴费前请务必仔细核对学号、姓名、缴费金额缴费完成后,辅修班主任将利用周六课间至各教室完成听课证注册盖章等程序。

 

(五)跨校辅修保留入学资格及恢复入学资格:

辅修新生按照《复旦大学跨校辅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八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应于914日以前向注册考务中心提交《复旦大学跨校辅修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已于2011年办理保留跨校辅修入学资格一年的辅修学生申请恢复入学资格的,应于914日以前向注册考务中心提交复旦大学跨校辅修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pdf及相关证明材料,或者于915日辅修课上向班主任提交以上材料。辅修学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被批准的,应随辅修新生一起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以上辅修学生逾期未申请恢复入学资格的,按规定自动取消跨校辅修入学资格。

      

(六)跨校辅修休学、复学、延长学年及课程重修申请:

    按照标准修业期应于20129月修完全部课程但未能完成学业的辅修学生、以及按照经批准的延长修业期应于20129月修完全部课程但未能完成学业的辅修学生,应于915日课上向班主任递交《复旦大学跨校辅修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并于923日前在网上完成缴费手续(2012年秋季学期未开设需修读课程的除外)。前述辅修学生未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或申请未获批准的,按照《复旦大学跨校辅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予以退学。

辅修学生申请休学的,应于915日课上向班主任递交《复旦大学跨校辅修休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和辅修听课证(可委托他人办理)。

休学中的辅修学生申请复学的,应于915日课上本人向班主任递交《复旦大学跨校辅修复学申请表》,并于923日前在网上完成缴费手续(2012年秋季学期未开设需修读课程的除外)。

辅修学生申请重修课程的,应于828日至92日在网上申请操作方,重修费标准130/学分),并与学费一并通过网上收费平台缴纳。

除重修申请外,以上各项事务亦可于93日至921日期间每周一、三、五工作时间在复旦大学教务处注册考务中心办理,或者用挂号信邮寄至: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教务处注册考务中心李老师收(邮编200433)。

 

(七)跨校辅修补、缓考安排:

补考、缓考定于98,具体安排于95日在网站上公布。辅修学生申请补考的,应于722日至820日在网上申请操作方法),逾期不予受理。

 

                                    复旦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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