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14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学生遴选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4-01-21 浏览次数:39 |
复旦教通字〔2014〕2号
各有关院(系):
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评审,我校“复旦大学与南加州大学商学院本科生交流项目”等18个本科生留学项目入选2014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名单见附件一),这些项目派出留学的学生经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资格(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根据留学基金委《2014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附件二),结合我校本科生留学的实际情况,请有关院(系)按以下工作要求组织开展2014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学生遴选与推荐工作:
一、请各院(系)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副系主任)指定一名联络人具体负责项目执行及联络等事务。
二、2014年度项目分为两批执行:第一批于2014年6月至11月派出学生,第二批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派出学生。各院(系)可与外方学校协商后自行决定在哪一批派出学生(或者两批都派出学生)。
三、留学基金委要求项目须严格按照当初上报的项目申请书执行,留学学校、留学期限、学生选派人数及专业、遴选条件不得变更,否则无法取得学生资助资格。
四、各院(系)应全面公示项目信息,遵从“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工作程序以及“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的标准开展学生遴选工作。遴选标准应以《2014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第三章以及项目申报书中的高者确定。候选人的平均绩点应以2014年春季学期开学成绩全部录入后的正式成绩单为准。
五、各院(系)须在2014年4月4日(第一批)、9月1日(第二批)前完成学生遴选、院(系)内公示并确定候选人名单,同时将名单(附件三)以及每位候选人的推荐意见(附件四)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办(书面版与电子版均须报送)。院系推荐意见请如实、全面填写,不应雷同。
六、各院(系)应在确定候选人名单后即刻联系外方学校,请其协助签发候选人的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下同)。邀请信的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五)中第二条第4点的要求。邀请信应交付候选人。
七、各院(系)应为学生制定留学期间学习计划,或审核学生提交的留学期间学习计划。经院系制定或审核的学生留学期间学习计划应加盖院(系)公章后由学生及院(系)各留存一份。
八、各院(系)应通知候选人按照留学基金委的要求于2014年4月21日至4月27日(第一批)、2014年9月20日至9月24日(第二批)完成项目网申(网址:http://www.csc.edu.cn),并按照《申请材料的说明》中列出的申请材料要求准备各项申请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除外)。候选人应亲自于指定时间、地点(另发邮件通知)现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教务处会同外事处复核候选人的申请材料并公示候选人名单后行文报送留学基金委。
留学基金委拟分别于2014年5月(第一批)、10月(第二批)评审候选人的申请材料后作出是否录取(资助)的决定。
各院(系)在开展相关遴选推荐以及指导候选人申请项目时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办。
特此通知。
联系人:葛天如(1号楼232室,65643480,getianru@fudan.edu.cn)
关于做好2014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学生遴选与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rar
教务处
201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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