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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语委科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2  浏览次数:21
 

复旦学院通字〔20143

 

各学院(系):  

根据上海市语委办转发的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国家语委科研课题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143号)(附件1)的相关要求,校语委办将组织本次科研课题申报工作。

各院(系)从事中国语言文字相关研究(除传统中国语言文字研究领域外,还包括中文信息处理、语言经济学等与语言文字工作相关联的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在校教师、研究人员可申报课题。申请人应提交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份至所在院(系)审核。

申请人所在院(系)审核申请书后在“八、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处出具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

申请人应在2014312日前将经所在院(系)审核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应加盖院(系)公章,两份不加盖院(系)公章)交校语委办(1号楼232室),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包含院(系)审核意见)发送至getianru@fudan.edu.cn

校语委办提请文科科研处复核材料后择优报送市语委办审核。

       

语委办联系人:葛天如    联系电话:65643480

附件:1关于推荐国家语委科研课题的通知.pdf

     2、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复旦学院

201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