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2013年复旦大学水平测试成绩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4-04-01 浏览次数:51 |
复旦大学教务处文件
复旦教通字[2014]16号
复旦大学2013年水平测试成绩已经公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FET)评分原则
英语水平测试成绩等级以原始分为依据,并根据标准差作调整。
分项成绩划分以原始分为依据,等级描述请参见“FET分项成绩等级及描述”。分项成绩等级为“X”的,表示缺考。
2、复旦大学计算机水平测试(FCT)评分原则
针对计算机水平测试试题中不同部分难易度不等的问题,测试成绩等级的认定,以学生考试成绩排名为依据。
3、测试成绩复核
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2014年4月1日至4月4日的工作时间,向相
关院系(大学英语教学部或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申请复查。复查以一次为限。
大学英语教学部地点:文科大楼525办公室;联系电话:65642704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地点:张江校区计算机学院教务办;联系电话:51355555-16
4、测试总成绩记载
在URP系统等级考试“总成绩”一栏里报道的是学生在当次测试中的排名。
5、测试成绩确认
根据《本科教学培养方案》及《关于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和计算机应用能
力水平测试成绩记载事宜的说明》,每年12月举行的水平测试,其成绩需录入
成绩管理系统,可在下一年3-4月间由学生在URP系统中予以确认。本次成绩
确认的时间为2014年4月4日9:00至4月11日9:00。
如需将测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的同学,请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URP进行确认。在成绩确认时间窗口关闭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教务处统一按测试所在学期录入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并计算平均绩点。水平测试成绩一旦录入成绩管理系统,则不得修改,学生也不能再次参加此后的水平测试并获得新的测试成绩。
6、其他事宜
今后每次水平测试结束后,其评分原则、成绩复核、成绩记载,以及成绩确认等,若无特殊原因,原则上按照以上规定和步骤执行。
大学英语教学部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复旦学院(本科生院)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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