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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医药费报销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2  浏览次数:110
 

 

2011年3月份增加
医药费报销时间的通知
 
 
20112月24日恢复医药费正常报销,在学期初为方便同学报销医药费用,将在3月14-18日每周一、周四原有报销时间的基础上增加报销时间,邯郸校区增加的报销时间具体为3月15日、16日、18日。3月30日在张江校区报销。
2010年医药费报销单的有效期截止2011年3月31日,请同学们将2010年医药费报销单在2011年3月31日前报销。